| 香港法律學生上海參觀訪問團 舉辦日期 2008年6月1日(星期日)至 2008年6月7日(星期六) 宗旨 促進滬港兩地法律學生交流,相互了解兩地法律制度、新建設及發展。 對象 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生 行程重點 法院聽審、大學課堂、拜訪檢察院、律師事務所、景點觀光 合作機構、單位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、復旦大學 支持單位 國家教育部港澳臺辦公室 費用 每人2000元 (以支票或現金付款) 報名期限 10-5-2008 報名方法 填妥報名表格,以郵件方式發送至 info@apaclaw.org 2008/4/28 |